近日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布第二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我省共有22家单位涵盖珠三角8个地级市共4类环保设施光荣上榜。
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 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使公众进一步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凝聚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建设美丽广东贡献力量。
据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选择至少1座环境监测设施、1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1座垃圾处理设施、1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接受公众参观。”“2019年年底,各省(区、市)四类设施开放城市的比例达到70%”。我省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定期开放制度,确保2019年各地级以上市均有相关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明确设施开放的必要条件和要求,结合当地设施单位情况,加强对公众开放工作的统筹安排与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推动各类设施单位尽早达到向公众开放要求。已列入第一、二批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名单的设施单位,应至少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向公众开放活动。广大社会公众可通过已公布的设施单位名单,拨打相应联系电话了解详情,并进行预约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