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正式实施,为帮助会员企业更好理解新法的相关内容,同时,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普法工作系统化、常态化开展,不断提高会员企业及职工的法治意识,12月3日下午,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办的12.4国家宪法周宣贯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培训会在广东迎宾馆成功举办。我会会员单位12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贯会。
会议由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秘书长冯志玲主持。会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谢茂敏科长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背景与基本概念作了简要介绍,并分享了我市目前该项工作的进展、实际案例、下一步计划。
其后,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资源与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雁律师分三部分内容进行宣贯培训,分别是宪法、民法典和新固废法。宪法部分朱律师主要阐述了宪法的意义及基本概念、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亮点;民法典部分主要讲授的是涉合同相关规定;在新固废法的讲解中,朱律师以“新固废法时代——企业的合规新要求为题”,从新《固废法》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修订后的《固废法》对企业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并结合部分案例,进行了系统生动的讲解。新《固废法》进一步完善了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监管规定,有效填补了现行固废污染防治违法责任上的空白,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充分体现了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举措。
此次宣贯与培训,参会者普遍感到内容丰富、论述精辟、讲解生动、干货满满,达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的目的。通过培训,加深了大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认识,同时也了解到全面修订《固废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加深了对新《固废法》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企业进一步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共同维护与建设生态环境。
通过对国家宪法日的宣贯,更令大家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法治中国建设正不懈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