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和指导流域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HJ 1218-2021)
该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8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