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环保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增加行业相关标准有效供给,根据《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规定,我会决定成立“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规划,结合广州地区环保产业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组织制定相关行业、相关领域的团体标准(如:管理类标准、技术类标准、产品类标准等),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助推企业提质增效。
(二)负责团体标准的立项、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复审等工作。
(三)根据发展需求,做好团体标准的修订、废止和转化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工作。
(四)开展团体标准的推广普及、宣传贯彻等工作。
(五)承担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架构
(一)标委会主任、副主任
标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主任委员由协会秘书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标准化工作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专家担任。
(二)委员
标委会设委员21名。从协会各领域专家委员会各抽选4-5名专家组成。
(三)标委会办公室
标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标委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标准部。
标委会成员原则上每4年作一次调整,调整一般在协会换届后进行,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团体标准立项、技术审查等阶段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的,由标委会办公室根据团标所属领域从标委会专家名单中抽选至少5名专家组织专家组。
三、工作制度
(一)标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本年度标准制定、修订及复审工作的执行情况,确定下一年度标准制定、修订的计划,审定有关标准等。
(二)标委会应根据宣贯情况和行业发展需求,适时组织进行团体标准的复审工作。
(三)标委会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标准部,负责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日常联络、沟通、组织、管理等事务。
(四)标委会委员应主动参加标委会会议、标准审查会等,执行标委会的决议,完成标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权对标准制定、修订的项目和计划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其他事项
(一)标委专家成员适用回避原则,与审查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该项目审查专家。
(二)标委专家存在自愿退出、因工作变动或健康等原因无法参与标委活动、长期不参加标委活动、未经标委许可以标委名义组织活动、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违规收受报酬礼品等情况的,将终止标委专家资格。
附件:第一届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名单
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第一届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名单
主任委员:江有才 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秘书长
副主任委员:陈江玲 广州市标准化促进会秘书长
黄文钧 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广州机械设计研究所副所长
江 栋 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委员:汪晓军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袁敏忠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
林 宁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高级工程师
朱 斌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刘国光 广东工业大学教授
李恒林 广东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退休)高工
魏在山 中山大学教授
卢庆普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退休)教授级高工
邓 飞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
陈德育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
王伟德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方战强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王德汉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邓一荣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修复所副主任
赵秋香 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文斌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周晓明 广州市金冶环保处置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展毅 暨南大学环境气候研究院实验中心主任
胡丹心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正高级工程师
韩婉清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罗海鲲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主任
标委会办公室主任:刘念 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部组长